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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四时期陈独秀被捕及营救

1999-02-01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1919年伟大的五四爱国运动在北京爆发,作为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,陈独秀积极投身于这一运动。为唤起更多民众的爱国良知,陈独秀于1919年6月在北京新世界商场散发传单而被捕,三个月后获释。陈独秀被捕一案,在当时曾引起舆论界的强烈反响,青年毛泽东也曾在《湘江评论》创刊号上发表文章。今年,适逢五四运动爆发80周年,笔者从《陈独秀被捕及营救档案》中了解到上述情况写此文,以飨读者。

1919年反帝爱国运动风起云涌,刚刚辞去北大教授一职的陈独秀经过周密策划与精心准备,将印有“对日外交,不抛弃山东经济上之权利,取消密约;免除曹、章五人职务;市民有绝对集会言论自由权”等进步言论的《北京市民宣言》一千余份秘密携带。6月11日晚8时,陈悄悄潜入北京前外香厂新世界商场约10时许,陈独秀来到商场五层将传单奋力向下抛洒,当其准备再度散发时,被在此蹲守的外五区侦缉队密探当场捕获,传单等宣传品被搜出。因新世界处于闹事繁华地带,为避免引起公众注意,五名密探将陈双手绑缚,并用一灰布长衫罩住,秘密押往外五区警察局。次日,陈独秀被解送京师警察厅,审讯中,陈独秀慷慨陈词,对所做事实供认不讳。适值五四风潮迭起之际,为稳定人心,安定社会,京师警察厅以“妨害社会治安,盅惑民心,煽动暴动”等罪名判定陈独秀有罪,由京师警察厅正式收审。陈独秀被捕一案经国民公报馆披露,即在社会上引起巨大风波,社会各界纷纷谴责政府破坏舆论自由,摧残近代思潮,要求尽快释放陈独秀。

1919年6月15日,北京中等以上学校联合会率先至函京师警察厅请予保释陈独秀。16至20日,北京大学教授刘师培,民国大学校长应善以联络北京大学、中国大学、高等师范学校等著名教授学者70余人签名请保陈独秀。函中称“陈先生夙负学界众望,言论思想皆见称于国内外,此次被捕,恐激起全国学界再起波澜,当此学潮紧急之际,殊非息事宁人之计”。6月25日,安徽同乡会,在京皖籍官绅、安徽省长吕调云相继至电京师警察厅尽快释放陈独秀。面对声势浩大的保陈风潮,京师警察厅不得不作出“念陈独秀尚系学子,应予从宽,准以保释,但按豫戒法第三条四款施以预戒”的裁决。

1919年9月17日,饱受三个月铁窗之苦的陈独秀终于被保释。但其行踪,言行仍旧受到中一区警察署的严密监视。1920年3月5日,陈独秀假称去拜访住于缎库后身的胡适,独自乘人力车外出,经友人协助顺利脱身,离京赶赴上海,彻底获得了人身自由。事后,陈独秀曾至电当时的京师警察总监吴镜潭,信中写到:“夏间备受优遇,至为感佩。日前接此间友人电促,前来面商西南大学事宜,匆匆启行,未及报厅,颇觉歉疚,特此专函补陈,希为原宥。事了即行回家,再为面谢。敬请勋安。陈独秀鞠躬。”(见下图)寥寥数笔生动地勾勒出其三个月的被囚生活,文笔犀利诙谐,为后人所津津乐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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